在正式通知函(侵权程序的第一阶段)中,欧盟行政部门要求目标国家在两个月内报告 "它们为将关于承认在罗马尼亚接受培训的负责普通护理的护士的专业资格的指令(欧盟)2024/505 完全转化为国家法律而采取的措施",截止日期为 3 月 4 日。
该指令规定,在罗马尼亚加入欧盟之前获得文凭的普通护理专业护士,如果参加了一项特殊的进修计划,其文凭将得到承认。
社区行政部门在一份声明中解释说,该计划允许参与者更新其资格。
除葡萄牙外,德国、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丹麦、西班牙、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波兰和捷克共和国也未向欧盟委员会通报其将新规则完全纳入国内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