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议会辩论中被称为“布卡法”的第58/2026号法律,并未具体提及布卡或宗教服饰,但禁止在公共场所穿着旨在遮盖或阻碍面部显露的服装。

该法律适用于公共道路、开放的公共场所、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向公民普遍提供服务的场所,还适用于各类活动、体育活动和示威游行。

允许的豁免情形

根据该法律,出于健康或职业原因,以及出于艺术、娱乐或广告目的,允许遮盖面部。

该法律还允许出于安全原因、天气条件或法律另有规定而遮盖面部。

此外,飞机、外交和领事馆舍、礼拜场所及其他神圣场所不受该规定约束。

罚款

罚款金额取决于违规行为是被视为过失还是故意。

过失违规行为可处以 150 至 750 欧元的罚款,而故意违规行为则可处以 400 至 3,000 欧元的罚款。

警方将负责执法并记录涉嫌违法行为,而相关市议会则负责处理案件并决定罚款金额。

此外,该立法还针对强迫他人遮盖面部的行为规定了一项单独的罪行。

任何人若通过威胁、暴力、胁迫或滥用职权或权力强迫他人遮盖面部,将面临最高两年监禁或相当于240天日罚金的罚款;若受害人未满18周岁,处罚将增加三分之一。

公共安全

该法律源于“切加”党于2025年提交的一项提案,最初旨在禁止与伊斯兰服饰相关的遮盖面部行为,但在与社会民主党(PSD)的谈判中,措辞随后进行了修改,以更加强调公共安全。

议会于7月17日批准了最终版本,社会民主党(PSD)、“切加”党(Chega)、自由倡议党(Iniciativa Liberal)和民主社会党(CDS-PP)投了赞成票,而左翼政党投了反对票,全国行动党(PAN)议员伊内斯·德·索萨·雷阿尔(Ines de Sousa Real)则投了弃权票。

安东尼奥·何塞·塞古罗总统于8月18日颁布了该法案,他当时将这一问题描述为“具有高度社会和文化敏感性”,并表示社会融合、性别非歧视和安全等考量支持了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