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令还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旨在在发生灾难或事故时对动物进行搜寻、救援和提供救助。
该法令对《民防框架法》进行了修订,将民防重新定义为:为预防严重事故或灾难固有的集体风险、减轻其影响,以及在发生此类情况时保护和救助处于危险中的人员、动物和财产而开展的活动。
市政民防活动现将包括制定应急方案,涵盖搜救、救援、救济和援助,以及辖区内动物的疏散、收容和物资供应,并开展演练。
情感纽带
正如路易斯·蒙特内格罗总理在4月共和国议会辩论中解释的那样,此次法律修订的动因在于人们与动物之间的情感纽带;这种纽带有时会导致个人在紧急情况或危险状况下拒绝撤离家园,“因为他们无法接受这一方面未被考虑在内”。
该法令将旨在开展动物搜救、救援、救济、援助、疏散、收容及物资供应的应急方案规划,纳入了民防的基本目标。
该法令调整了国家民防委员会的组成。这一协调机构负责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其成员包括由食品与兽医事务总局(DGAV)任命的动物健康与福利代表。该法令还修改了地区民防委员会的组成,规定其中须包含一名由DGAV任命的动物健康与福利代表。
市级民防
市级民防委员会的组成也正在调整,将纳入来自市兽医卫生主管部门的代表,以及由市政府认可、依法成立且参与动物搜救、应急响应、援助、疏散、收容或物资供应工作的实体的代表。
通过修订《综合民防与救灾行动系统》,该立法调整了行动区域的配置;此前,行动区域由事件区、支援区以及集结与预备区(内设中转点)组成。
行动区现新增第四个区域——动物接收与集结区,可用资产和资源将临时驻扎于此,并在此维持后勤支援系统,以用于动物的收容、救援和分诊。









Follow us on social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