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官方声明中表示,"修订后的规则是欧盟朝着实现劳动力公平流动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欧洲新闻周刊》报道,新的改革将允许各国对那些 "经济上不活跃"、与当地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充分联系的欧盟公民的社会救济金设置更严格的限制。

新的福利限制

数百万人生活在原籍国之外,如退休人员、远程工作者、求职者和长期居民,他们依赖与医疗保健、失业或家庭福利相关的跨境权利。

外国居民的社会福利不会被完全取消,但改革旨在明确何时允许各国限制向没有工作或没有为当地保障体系做出足够贡献的外国居民支付福利金。

减少法律不确定性

各国对规则的解释不尽相同,导致公民在成员国之间流动时对谁应支付什么费用产生争议,因此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减少多年来的法律不确定性。

改革更新了有关失业金和家庭相关补助的规定,但根据该提案,在另一个成员国找工作的人在国外找工作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前一个国家的失业金,最长可达半年。

跨境工人的变化

对于跨境工作者,他们可能有资格从其最后工作的国家而不是居住国申请失业救济金。只有当他们在不同于其正式居住地的国家连续工作至少 22 周时,这一规定才适用。这可能会特别影响到大量在不同国家间通勤的工人。

欧盟澄清说,即使家庭成员居住在欧盟内的不同国家,他们仍有资格从负责其社会保障的国家领取某些款项。

关于迁徙自由的辩论

有关福利制度、移民和公共开支的问题是一个微妙的话题,一些政府认为,国家制度需要更有力的保护,以防止公民在没有为国家做出足够贡献的情况下获得社会福利。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削弱了欧盟的基本要素,即迁徙自由。

该提案在正式实施前仍需获得正式批准,但改革表明,公民能否获得社会福利将取决于其是否积极工作并为所在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