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经议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并于8月17日在《共和国公报》上公布,将涉及任何国家均不视为本国国民的人员的案件处理权独家授予融合、移民和庇护局(AIMA)。

该法规定,申请必须完全免费,并应作为紧急事项处理;申请可由个人提出(口头或书面),也可由当局主动发起,审查期为六至九个月。

在AIMA对案件进行审查之前,申请人将获得一张有效期为六个月的临时居留许可,该许可可每次续期六个月。

申请人还可以立即享受医疗保健、教育、就业、法律援助和免费口译服务,并且与非法入境或居留有关的任何现有刑事或行政诉讼均被暂停。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或弱势群体的案件,新条例通过确保未成年人有机会陈述意见并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提供了更强的保护。

通过授予该身份,符合条件的公民将获得一份可续期的两年期临时居留许可以及一份特殊旅行证件。受益人享有与葡萄牙公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保留的政治权利和公职除外——并可享受外交和领事保护。

若其获得任何国籍,或在其他国家获得同等保护,该身份即告终止;若在授予身份的过程中存在伪造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情况,该身份亦可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