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驾驶员在使用该公司车辆时发生交通违规,该公司就会在消费者的账单中自动加收33.88至45欧元不等的费用,标注为“罚款行政管理费”,并以处理成本以及向主管部门通报违规者身份的费用为由,为该收费进行辩解。

西班牙消费者监管机构认定,该收费构成不公平合同条款。因为西班牙《交通、机动车通行与道路安全法》第11条已明确规定,车辆所有人在发生违规行为时有法律义务确认驾驶员身份,因此不得将此项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该做法通过强加不成比例的费用,使公司受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从而违反了《消费者和用户权益保护总法》。

此次调查源于巴斯克消费者协会EKA/ACUV提交的一份投诉。 调查显示,即使在2020年9月维多利亚-加斯特伊兹的一家法院已裁定该条款无效后,Avis公司仍继续收取该费用。由于持续使用该非法条款,消费者监管机构将此违规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随着行政程序现已结束,Avis公司可就100万欧元的罚款向法院提起上诉。